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5月10日-11日,泸州、宜宾两地首次联合开展长江流域禁捕农业行政执法监督。
此次监督采取实地监督检查的方式,主要针对泸州、宜宾负责禁捕行政执法职责的职能机构,监督内容聚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禁捕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联合执法、“行刑衔接”、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等方面。
泸州、宜宾地处长江上游,是四川省生态建设的核心地区,此次联合行政执法监督在收集长江流域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经验做法的同时,查找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指导督促及时整改,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
(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