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环境信用评价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防治环境污染、维护环境安全的主体责任。近期,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和内江市生态环境局安排部署,东兴区2021年度省市级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全面铺开。
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引导。传达学习省生态环境厅修订完善的《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计分方法(2019年版)》文件精神。根据评价指标体系,结合东兴生态环境局各股室的职责分工,确定了审查、提交、公示、发布等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平台的县级初审人员名单。
深入走访,注重工作实效。2021年度,东兴区共计22家企业被纳入环境信用评价名单,其中:省级和市级参评企业分别为8家和14家。东兴生态环境局针对各参评企业的具体情况,积极动员企业主动配合参加平台申报等事项,认真核查纳入评价名单的企业是否存在停产、关闭或涉密等情况并登记备案。
精心谋划,按时报送材料。在开展前期相关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综合汇集整理多方资料信息,形成情况报告并按上级有关要求及时报送。目前,东兴区2021年度省级环境信用评价的工作已完成县级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