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天府公安积极响应关于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重要指示,开展天然水域禁捕宣传、禁捕巡查工作,及时劝阻违规垂钓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保护自然水域生态平衡。
近日,该分局龙马派出所民辅警在巡逻至辖区龙水河凤凰村河段时,将下了“地笼网”正准备离开的王某某当场抓获。
王某某交待,“中午吃了饭看到天气好,就想去河边捕点鱼来做下酒菜。捡了几个石头把渔网固定在河边浅滩上,上岸没走几步,鱼都还没抓到,就被你们抓住了。”
只要在禁渔区内或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方法捕捞即承担刑事责任,王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已被该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悉,3月1日零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眉山市进入禁钓期。
(符光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