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内江胜利街道:多部门合力护航“文明祭祀”保障群众过绿色安全清明节

来源:内江高新区胜利街道办事处 作者:闵 雪 发布时间:2022-03-23 19:34:45

“梨花风起正清明,游子寻春半出城”,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祭祖活动频繁,流动人口增多。为倡导科学文明的祭祀方式,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良好祭扫氛围,内江高新区胜利街道多部门合力护航“文明祭祀”,为群众祭扫服务提供多方面安全保障,党员干部引导树立绿色文明安全祭祀新风尚。


坚持防疫为重,实行安全祭祀


胜利街道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开展清明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街道社会治理办公室通过LED屏滚动宣传、线上微信群发、线下对口宣传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提倡群众错峰祭扫,避免清明期间集中扎堆出行。倡导上山祭祀人员戴口罩,减少祭扫人员规模,缩短祭扫时间,不组织、不参加聚集性祭扫活动,主动配合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如有异常要及时就医等。


加强交通劝导,保障平安出行


在清明节来临之际,针对农村地区祭扫人群增多、车流量增大的情况,为了防止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做好清明祭扫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胜利街道交管站组织劝导员、志愿者开展以“文明祭祀,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劝导及宣传活动。在9个农村社区重要路口、交通要道设置劝导点,对过往的车辆逐一登记,对面包车超员、骑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五小车辆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发放交通宣传单和安全出行手册,积极营造清明节期间安全出行、文明祭扫氛围,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道路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道路正常秩序。


严控火灾隐患,保障林区安全


为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提升群众的防火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文明、绿色的清明消防安全环境。胜利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提前部署,根据森林火险区所处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社会经济条件,以及火险发生的主要原因,确定生产、平乐、胡家湾、前进、联合社区为森林火灾多发区域重点整治区域。对辖区重点目标人员71人,采取台账化管理。在重点区域设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对来往祭祀人员、车辆进行实名登记制度,对祭祀人员多的家庭进行跟踪督导。组织街道干部、护林防火员、社区干部、网格员进行重要时间节点网格化无缝巡护,坚决杜绝林中、林缘30米内上坟烧纸、烧荒等野外用火。


强化宣传引导,倡议厚养薄葬


胜利街道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与社区干部、网格员走家串户,向居民群众介绍传统祭祀方式变化、燃烧香蜡纸对环境的影响以及现代文明祭祀方式,劝导居民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祀方式,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提倡居民们用鲜花祭祀、撰文祭祀、植树祭祀、家庭追思、踏青远足等文明绿色祭祀方式,表达追思。倡导从俭办丧、节俭祭扫,不搞封建迷信,摈弃陈规陋习,反对奢靡之风。倡导厚养薄葬、真诚孝行的文明理念,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对老人在世时多关心、尽孝心,使他们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享。在治丧祭祀中,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相互攀比,坚持从简办丧,节约土地资源,不修大墓、豪华墓,提倡以节俭的方式寄托哀思。胜利街道党政办要求党员要发挥带头作用,在文明祭祀、移风易俗方面以身作则,发挥榜样作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文明祭扫、祭奠。


加强值班值守,做实应急准备


街道、社区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到岗带班制度,对当天值班、维稳、安全、矛盾纠纷排查等情况,及时掌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重大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按照“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的原则,及时将收集和排查的重要信息向区级相关部门反馈,做好应急准备。提前在重点林区设置2000米森林防火隔离带,筑牢防火安全线。配齐配全人员、机具、通讯、车辆等应急防火力量,街道组建21人的应急灭火队,各社区组织成立不少于10人的扑火队。目前,街道配备森林防火指挥车1辆,日常贮存风力灭火机6台,铁打把110把,砍刀32把,干粉灭火器70个,水基型灭火器130个。

祭祀是一种形式,是对先辈的怀念和尊重;文明是一种风尚,是时代发展进步的体现;倡导文明祭扫既是疫情防控的需要,也是时代风尚所趋,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行动,积极投身新时代文明实践,共同以战“疫”的捷报告慰先人,用过“节”的文明激励后人,过一个平安绿色文明的清明节。(闵 雪)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