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屏山法院多措并举妥善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12件,为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专项行动、促进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提升理论水平及实务操作能力。202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公安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意见》出台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认真领会精神,并贯彻到审判工作中。
二是确定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承办案件,快速审理,及时斩断电、毒、炸、鱼等犯罪分子的罪恶黑手。在受理该类案件后,由分管副院长、庭长带头承办案件,确保了案件审理的质效。
三是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在办案过程中,灵活适用庭前磋商、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增殖放流等方式,促进被告人主动修复受损的渔业资源。今年以来,屏山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共增殖放流鱼类逾5000尾,缴纳补偿金8万余元。
(邓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