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内江市中区龙门镇联合多部门整治场外活禽宰杀售卖点

来源:内江市中区龙门镇政府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14 18:31:34

为整治内江市中区龙门镇茅蓬寺村场外活禽宰杀售卖点,改善周边环境卫生,保障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914日,龙门镇紧抓市场外活禽活禽贩卖“关键部位”,联合市中区市场监管、城管,镇派出所重点整治茅蓬寺场外活禽宰杀点售卖点。
  龙门镇前期多次收到群众反应,茅蓬寺村牲畜宰杀点沿街宰杀牲畜,污水横流、臭味扰民、苍蝇滋生,污染周边环境,严重影响群众生活,镇、村干部多次现场协商解决未果。此次联合行动,共整治了牲畜宰杀点1家,卖鱼点1家,其他摊铺5家。
  通过联合整治,茅蓬寺场镇污水乱排乱象得到有效遏制,环境卫生得到极大改善,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诉求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对茅蓬寺市场管理负责人提出相关要求:、积极同周边市场管理人员交流,学习其成功经验;、改变管理经营方式,加强同商贩的沟通,保障其合理诉求,保证人员留得住。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