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与此同时,企业陆续开工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两手抓”“两手硬”也成为重中之重,生态环境部门如何发挥职能,助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企业复工复产总体战呢?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强化落实、善作善为,坚决贯彻市委常委会关于指导企业复工复产的精神,以及生态环境厅环评审批专题会议精神,按照“促防控,保民生,稳企业”的要求,从十个方面仔细梳理,正式出台《优化环评服务工作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十条措施》,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特殊情况下,我们共克时艰,同企业一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张军表示。
一、环评服务前移。疫情期间,安全优良的生态环境不仅是企业复工复产的前提和基础,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优良更是生态环境部门的主责主业。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对能否按时复工,项目能否按时落地有所顾虑。针对此情况《措施》要求,充分运用规划环评和“三线一单”成果,提前介入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项目招商,密切与发改、投促、经信等部门的工作对接,从环境准入、环保标准、审批条件、运行管理等方面提好建议,助推项目精准落地。
二、审批专人负责。提前介入,及时打消了企业疑虑,可谓为企业复工复产解了“后顾之忧”。但复工复产后,企业在生产发展中都会面临项目审批和验收问题,有的甚至因未审批验收而无法开工。所以针对环保审批验收,《措施》明确建立重大项目审批责任制,落实专人全程跟进,开辟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全力助推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实施进度。
三、推行对口帮扶。对于跨区(市)县环保项目审批手续繁琐的问题,《措施》明确要求加强对跨区(市)县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指导和协调,实行分组对口联系区(市)县,主动解决项目环评审批过程中的难点和问题,促进项目加快落地。
四、深化区域评估。面对同一-区域、同一园区的项目评估,《措施》规定,以工业园区为重点,以园区管委为主体,积极推进区域土壤、地下水、 环境质量区域评估,入驻项目在规定期限内共享区域评估成果,为项目落地建设争取时间。
五、拓展改革成果。疫情期间,在前期实行“承诺制”的基础上,《措施》要求持续推进《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落实,进一步创新承诺制范围、内容、时效、责任,将十类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纳入承诺制范围,提升审批效率。
六、保障疫情防控。对于应对疫情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措施》指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工作要求,简化环评手续支持疫情-线,对临时应急病房、疫情防控物资、疫情防控医疗卫生用品等项目分别采取豁免备案、告知承诺、绿色通道方式特事特办,确保疫情防控上下游项目第一时间投产。
七、减轻企业负担。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措施》规定,要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小微企业减负和发展,更新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清单,对列入清单的70类建设项目免于办理环评手续。
八、加强中介监管。在加强监管服务保环保质量方面,《措施》规定,实施环评文件全过程管理,督促环评机构提升环评文件质效;采取检查、项目考评、年度检评等方式加强环评机构考核,检查及考评结果定期通报,并纳入环保诚信体系管理,营造优胜劣汰的氛围。
九、强化网络建设。在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保障方面,将环评、验收、排污许可、辐射、危废等平台进系统整合优化,加快实现行政审批要素统一管理,信息资源共享,推行网上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十、加强数据分析。在决策支撑方面,采取月报、季报、年报方式,加强审批数量、投资、类别、行业、产排污对比分析,为污染防治和经济发展提供决策支撑。
据了解,在疫情防控期间,市生态环境局采取灵活有效方式推进环评审批工作,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认真做好个人防控,统筹好工作方法,促进企业加快投资复产。截至2月17日,全市采取网上审批45个重大项目,涉及总投资27.8亿元,其中疫情防控项目环评20个,不见面审批一般项目环评2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