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织牢宣传、审判、督查网,强化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内外发力,织牢宣传网
通过党组会、全院干警会方式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把文明祭祀、垃圾分类等作为对干警的纪律要求;顺应时令要求,把握宣传重点,通过电子显示屏、微信、微博和抖音平台,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开展森林防火、禁渔宣传;发布典型案例和《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发挥重大典型案例示范作用,扩大环境资源审判效果影响力;用好本院审理的因烧荒引发的森林火灾、非法采砂、采矿和捕捞水产品等典型案例,通过抖音平台、外墙展示扩大宣传效果,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条块结合,织牢惩戒网
成立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专项审判活动领导小组及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专人负责审判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018年以来共审结破坏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0件,非法采矿3件;与宜宾中院及其余四家基层法院签署《长江上游(宜宾段)生态环境“1+5”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建立司法协作机制;坚持党委主抓,屏山县委印发《屏山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联合县公安局、检察院建立犯罪人生态环境补偿制度。
常态巡查,织牢防护网
按照“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履行河长职责,院长在真溪河坚持每月开展河道巡查,重点巡查有无侵占河道、控源截污、超标排放、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对下一级河长(乡镇河长)履职情况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指导、考核评估。2名干警坚持驻村开展森林防火值班工作,在卡点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坚决防止火种进山;院长到对口联系的龙华镇开展森林防火、防汛安全检查、不焚烧秸秆等宣传落实情况,确保生态保护意识深入人心。
(丁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