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以来,泸州市司法局按照工作要求,坚持党建引领,以三项举措扎实推进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领导有力。
泸州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专题研究垃圾分类工作。印发《泸州市司法行政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20-2022年)》,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区县局局长、下属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垃圾分类细则和减量措施,实现了垃圾分类总体有领导、有目标,年度有计划、有措施。
行动上全员参与,干部职工全覆盖。
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要求干部职工将垃圾分类工作作为落实新发展理念、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养。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培训会,详细介绍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以及生活垃圾“四分法”的注意事项。向干部职工发放垃圾分类指引,使广大干部职工对垃圾分类认知由陌生转为熟悉,对分类标准由模糊转为精准,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习惯。
措施上更加有力,推进方式多样化。
在氛围上,通过LED屏、公众号、微博及门户网站轮播垃圾分类知识,在关键通道处设置分类画册,让垃圾分类知识随处可见、入脑入心。在设施上,在办公区域普遍摆放“四分类”垃圾桶并张贴分类指南,在办公室100%设置“两分类”垃圾桶,实现分类容器齐全。在处置上,与泸州兴泸环境有机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垃圾收运协议,确保餐厨垃圾收运及时;与金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互联网+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协议,确保生活垃圾收运及时。
(黄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