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宪家普河开展清河护岸活动

来源:马边县人民法院 作者:王君适 发布时间:2021-06-16 15:12:0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长江经济一带发展的战略思想,根据《马边彝族自治县总河长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6月清河护岸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6月11日,在马边县法院院长、宪家普河县级河长邹卫东同志的组织下,三河口镇、梅林镇河长制工作负责人共6人组成巡河队伍开展清河护岸活动。

图片1.png

在活动现场,巡河队伍以梅子坝河坝为第一点位开始,沿河巡查月儿坝、扇子湾、涉水坝四个点位,就河道岸边环境、水体污染、水面清洁、堵塞河道、清淤疏浚、汛期防灾、无手续采砂机械及乱搭乱建等问题开展了全覆盖拉网式巡查,并向沿线群众发放清河护岸宣传资料,详细介绍保护水源的目的和意义,倡议广大群众干部鼎力支持和参与,其中梅林镇和三河口镇参与清河护岸活动保洁队伍达504人次,发放宣传资料达600余份,清理河道垃圾1.6吨。

图片2.png

在活动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君林同志指出了梅林镇到白岩子村存在的环境问题,并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乡镇群众不乱倒生活垃圾、不乱排生活废水、老二孔桥处工业废水排放立即整改、茶溪电站排水口的漂浮物要及时打捞,确保河长制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1623827417(1).jpg

邹卫东院长对活动的意义给予充分的肯定,指出对巡河发现的河流垃圾、河水污染、河沙堆积等问题,相关部门要做好后续跟进,相互协调配合,确保问题解决到位,并强调生态环境保护不是一朝一夕的问题,需要从上到下持续重视河流环境,各乡镇部门在开展“七进”活动时,把治理生态环境和加深群众环保意识充分结合起来,共同保护我们自己的生态环境。

(王君适)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