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筑牢生态防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被省法院评为2020年四川省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工作先进集体。
创新工作机制。在全市法院率先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专家库,首期入选专家库成员31名,推荐2人入选四川省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专家库,召开专家座谈会1次,制发专家库的运行办法,借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推动执法司法联动。与重庆市荣昌区法院签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与10个县级部门、22个镇建立沱江流域(资中段)水环境资源保护执法司法联动机制,与内江市资中生态环境局联合召开由14个县级部门参加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
探索修复性司法。引入第三方机构,建立环境资源损害结果评估机制,判决2件滥伐林森案的被告人修复植被,栽种树苗1800余株,修复林地17亩,并进行跟踪监督。加强修复性司法理论研究,干警撰写的《构建环境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管理人制度研究》获第四届全国环境资源审判优秀业务成果二等奖。
加强司法宣传。与市法院联合召开内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11家媒体记者到会采访。到白云山风景区开展巡回审判,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面的效果。通过发放环保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环境日法制宣传活动。(谭 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