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内江市东兴生态环境局推进中再生园区经营户排污许可发证工作

来源:内江市东兴生态环境局 作者:蒋 榛 发布时间:2021-02-01 11:52:41

为贯彻落实省、市排污许可发证工作,近日,内江市东兴生态环境局会同内江市生态环境局、东兴经开区管委会、四川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西南循环经济产业园A18户经营户现场核实并发放排污许可证。
    在发证过程中,着重对经营户现场的加工设备、废气和废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中提到的整改事项进行了核实检查。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符合发证要求的经营户,经确认无误后当场向业主发放排污许可证,同时要求其后续必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对于未完成整改的,现场提出整改指导意见,并敦促其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中的时限内完成整改。
    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科科长张良指出,排污许可证是企业合法排污的重要凭证,也是执法部门监管企业的重要依据,生态环境部门、东兴经开区管委会、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应当通力协作,继续做好园区未发证经营户的宣传、监督、指引工作,加强企业环保意识,确保做到排污许可全覆盖。( )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