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排污许可发证工作,近日,内江市东兴生态环境局会同内江市生态环境局、东兴经开区管委会、四川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西南循环经济产业园A区18户经营户现场核实并发放排污许可证。
在发证过程中,着重对经营户现场的加工设备、废气和废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中提到的整改事项进行了核实检查。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符合发证要求的经营户,经确认无误后当场向业主发放排污许可证,同时要求其后续必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对于未完成整改的,现场提出整改指导意见,并敦促其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中的时限内完成整改。
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科科长张良指出,排污许可证是企业合法排污的重要凭证,也是执法部门监管企业的重要依据,生态环境部门、东兴经开区管委会、中再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应当通力协作,继续做好园区未发证经营户的宣传、监督、指引工作,加强企业环保意识,确保做到排污许可全覆盖。(蒋 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