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茂密的森林中,一场看似平静的狩猎行动,却悄然编织着一张法律的网。近日,屏山法院对一起非法狩猎案进行了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朱某未经许可,在野外非法猎捕野生蛇,用工具捕猎野生松鼠,并通过其本人快手账号直播,期间先后将其猎捕的乌梢蛇、菜花蛇(学名:王锦蛇)剐杀处理真空包装后邮寄销售至省外。民警在朱某家中查获其非法猎捕的疑似野生蛇及松鼠。经认定,其被查获猎物系野生乌梢蛇、野生菜花蛇和野生松鼠,均为三有类野生动物,已放归适宜生存的林地。
经认定,乌梢蛇、王锦蛇、松鼠是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经调查,朱某的狩猎工具并未办理狩猎工具备案手续,属非法狩猎工具。
屏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朱某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该案的判决,不仅体现了人民法院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视,也彰显了法律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的严厉打击。这起案件虽然告一段落,但野生动物保护的路还很长,野生动物是人类共同的财富,具有不可替代性和难以恢复性。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形成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让我们的地球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