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地处乌蒙山区,辖区内林草丰茂,众多国家一级、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在此繁衍生息,呈现出一片自然祥和、生机勃勃之象。在白泥镇菜板村便常年生活着近400只野生猕猴(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吸引了众多游客慕名前来观赏。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古蔺县生态文明建设,立足县域自然条件与资源分布实际情况,加强野生动物保护,4月15日,古蔺县法院会同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古蔺县白泥镇人民政府就古蔺县猕猴保护工作开展座谈交流。
会议通报了近年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三方就如何落实古蔺县猕猴保护工作以及猕猴保护司法建议进行充分、细致的磋商,着力提升猕猴保护工作的可行性与精准性。
参会单位一致同意加强古蔺县猕猴保护工作,将立足职能职责,畅通衔接机制与沟通平台,打破司法行政保护壁垒,探索建立常态化保护机制,将野生动物保护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不断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以实干担当精神推进猕猴保护工作做细做实。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保持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古蔺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积极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保护野生动物,共同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古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