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生态环境修复,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改善受损的水域生态环境。近日,美姑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在连渣洛河开展“7.15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生态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
本次活动源于美姑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2023年7月,李某某、阿某某等八人在禁渔期、禁渔区内,采用非法捕鱼工具捕捞各类水产品,造成水生野生生物资源损害22440元。美姑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审查后认为,李某某、阿某某等人的行为不仅触犯刑法,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还破坏了美姑河流域水生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李某某、阿某某等八人自愿承担对水产资源造成破坏的修复责任。
活动现场,共投放15000余尾冷水鱼苗,检察干警围绕非法捕捞的危害性、增殖流放的必要性等方面向现场群众进行讲解,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方式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开展法治宣传,呼吁大家共同守护水域生态。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融合履职、携手共护美丽美姑的生动写照。下一步,美姑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职能,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严格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积极为美丽美姑生态环境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