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抓监管目录,强化全覆盖监测。将全县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分行业、分层次、分类别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目录232家,常态化开展生产经营过程检查指导,对产出农产品实行全覆盖抽检监测。
(2)抓例行监测,强化隐患排查。构建县、乡、村为主,生产主体为补充的四级监测网络,建立种养分类、定性定量结合、风险监测配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制,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雷达”作用,及时排查和排除风险隐患,严把农产品产地准出关。2020年一季度全县共抽样11725批次,完成定量检测样品174次,检测参数63个,合格率100%;乡镇农产品快速抽检11551批次,合格率100%。
(3)抓合格证制度,强化主体责任。广泛宣传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对全县农产品生产基地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指导生产基地规范、真实、完整填写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督促基地实行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承诺。引导生产基地开展自检,对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生产基地在产品上市前由县农产品质量检测站统一集中检测,夯实生产者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全县生产经营主体共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37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413吨,213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入驻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
(4)抓宣传培训,强化氛围营造。组织人员深入重点生产基地进行检查,大力宣传推广农(兽)药使用规范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督导农产品生产者严格遵守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农(兽)药的规定,合理使用限用农(兽)药、化肥,加强上市农产品药物安全间隔期管理,确保农产品安全上市。(谭艳 杨海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