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市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所接到群众投诉称,有人到自家店里推销假冒伪劣产品,执法人员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经查,当事人赵某驾驶车辆停于某超市前,向该超市推销“南孚电池聚能环3代”。“南孚”和“聚能环”均系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经该公司鉴定,当事人赵某所售电池为侵犯该公司商标“南孚”专用权的产品。对此,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所对赵某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对其作出了没收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并处罚款6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所执法人员介绍,此案件通过群众提供的线索,让市场监管部门对侵犯商标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精准打击,属于典型的“诉转案”,是执法部门与群众力量的有效结合,营造了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