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武胜县沿口镇人民北路时,发现130号门市旁修建彩钢结构的房屋有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现象,立即对该行为进行现场制止,并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修建方刘某违反了《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禁止占压、损害燃气设施。经过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宣传,刘某认识到占压燃气管道的危害性,愿意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尽快拆除。为尽早消除安全隐患,刘某赓即向武胜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申请了《代履行申请书》,要求尽早进行拆除。
2022年12月5日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占压燃气管道的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大占压燃气设施违法行为的排查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织牢燃气安全防护网,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熊海燕、李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