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全“三大机制”,压实河湖长制责任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将全县139条河流、69座水库、3726口山坪塘、169处石河堰以及设计输水流量1立方米每秒及以上渠道全部纳入河湖长制实施范围。建立县乡村三级“河长+警长+网格长”组织体系,设立河长1255名、警长882名、网格长43名、水库渠道河湖长130名。
二是健全双脚丈量机制。探索建立“1+1+1+4+N”河湖管护模式(即一河一策、一河一档、一河一图、四张清单、N个项目),积极推进“双脚丈量河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每年组织开展2次以上“百条河流集中调度,千名河长集体丈量”行动,有效排查点位3682个,发现河流污染源729个,绘制“一河一图”58份,编制四张清单139份,整改销号656个。
三是健全督导考核机制。建立督查暗访机制,开展一旬一督查,开展督查暗访36次,下发工作提示单12份;建立问题整改机制,坚持一月一调度,累计解决涉河涉湖问题1500余个;建立考评问责机制,执行一季一考评,评选河长制先进个人11人次,纪委监委问责处分22人次。
2、聚焦“三个关键”,狠抓水环境治理
一是治理乡镇污水。以污水“零直排”为目标,实施洁净水项目79个,投资5.6亿元,建成场镇管网265公里,提标扩容改造20座。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站)51座,全部实现一级A标排放标准,达标率95.3%。
二是修复流域生态。投资6.6亿元,实施“清水工程、补水工程”。开展荒山、荒坡、岸线绿化行动,完成岸线绿化261.5亩、荒山荒坡绿化补植补栽809亩;实施嘉陵江水源供水工程、全民水库补水工程、洗马、白塔堤防工程等项目,有效补给河流生态水源。
三是整治人居环境。投资1.22亿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大任务”,建成垃圾定点收集池1.7万个、压缩式垃圾中转站5座,全年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万余吨,建成农村居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13个,新改建户用厕所11962座,农村公共厕所313座,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6.8%。
3、开展“三大行动”,提升水环境质量
一是开展河湖“四乱”清理专项行动。围绕河长制工作“六大任务”,分类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大行动”,有效排查整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9处。“零容忍”打击河道违法采砂行为,开展河道采砂各类监督检查127人次,查处案件5起,处罚罚金47.4万元,没收非法所得5.06万元。
二是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整改专项行动。聚焦饮用水源地保护“划、立、治”三项工作内容,每季度定期开展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全年集中排查乡镇饮用水水源地18处,排查周边住户653户,发现并整改问题122个。
三是开展跨界河流联防联控专项行动。以保护水资源、管控水岸线、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强化执法监管为目标,分别与重庆、武胜、华蓥等相邻市县签订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协议,开展联合巡河执法5次。(广安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