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检邮同心 禁毒同行” ——前锋区检察院开展物流寄递行业禁毒宣传活动

来源: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何超 发布时间:2022-06-22 17:37:10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充分调动寄递从业人员及公众参与禁毒的积极性,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前锋区检察院走进寄递企业,开展以“检邮同心 禁毒同行”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

QQ图片20220622173732.png

在活动中,前锋区检察院干警走进邮政、韵达等寄递企业开展禁毒宣传,向寄递从业人员宣讲了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制发背景、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强化邮政快递企业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开展涉毒隐患排查。随后,检察干警在寄递网点张贴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坚决打击利用邮寄方式实施毒品犯罪”主题宣传海报10余份,向邮寄行业从业人员发放禁毒宣传资料50余份。

在宣传过程中,前锋区检察院干警还对寄递企业和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和过机安检“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要求各企业和从业人员对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反映举报,从源头上杜绝毒品和枪爆物品的非法传播和运输,合力打造好物流寄递渠道安全的防火墙。(何超)


责任编辑:陈九林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