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池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副主任王志强在“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中因表现突出被司法部表彰为先进个人。
岳池县医调委自2015年1月正式挂牌运行以来,在该县司法局指导下,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始终坚持患者至上、生命至上,公平公正、依法调解的原则,以权威性、公信力助推医疗纠纷调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高起点建立专家库,让专业人做专业事
2014年8月,岳池县司法局联合县卫生局向县政府申请成立岳池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当年9月正式批准并挂牌,2015年1月即投入运行,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从而保证了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高效运转。
与此同时,“医调委”聘请3名专职调解员、10名兼职调解员坐堂办公,负责日常工作。组建由24名法律类、39名医学类专家组成的“医调委”专家库,制定了医疗纠纷接待受理流程、工作制度等职责,制作了接待、申请、登记、告知、调解、回访等规范性文书,依托该县司法局九龙司法所落实了专门的办公场地,按规定配备了办公桌椅和电脑,安装了同步录音录像等相关设备。
高密度协同,打好整体联动攻坚战
工作中,岳池县“医调委”坚持以“党建引领、领导重视、部门联合”为原则,找准党建工作与“医调委”工作的结合点,夯实基层党建基础,突出党建引领作用。明确落实了医疗纠纷涉及的卫计、司法、公安、法院、民政、保险、医疗机构等部门的具体责任,形成多个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医患双方依理依法协商。一旦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各部门将整体联动,高效配合,各司其职,确保医患双方依理依法协商。
高度阳光开放,保持中立与公正。
工作中,“医调委”始终保持中立、兼顾人性化关怀理念。因为只有始终保持中立与公正,调解工作才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也才能最大可能地促进调解的成功。严格实行调解员和专家回避制度理念。若参与调解的调解员或专家与所涉医方存在所属关系,或与患方存在亲属关系,都应当回避,不得参与调解。“医调委”也明确规定,医患任何一方,均可自己邀请所信任的医学类、法学类专家到场,从而充分保证医患双方依法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和自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理念。对于主动要求参与调解监督的社会群众、媒体记者,只要征得双方同意,“医调委”则以非常开明的态度表示欢迎。在调解疑难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医疗纠纷时,“医调委”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还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或旁听调解。
近5年来,“医调委”共受理重大医疗纠纷43起,成功调解39起医患纠纷,成功率达90.6%。。涉及金额高达470余万元。(杨 灵 江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