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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开展“走基层、压责任、抓落实” 做好安全工作

来源:岳池县运管所 作者:王世海 发布时间:2020-03-18 09:00:17

特殊时期,复工复运在即道路运输企业务必要清醒认识两个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为道路运输行业即要方便人们出行保障生命安全,又要保护好人们出行身体健康,缺一不可同等重要。近日,岳池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走基层、解难题、抓落实活动。该次活动,结合岳池县道路运输行业实际,深入企业了解实情,帮助企业解决难点和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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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指导企业召开复工复产召开动员会和复工复运驾驶员及从业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会。进一步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识,细化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安全管理和监管措施,车站继续落实“三不进站、七不出站”制度和安全例检制度。

---指导企业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行动,对设备设施及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修、检测,确保设备设施、车辆运行安全。特别是超长客运、农村客运、危货运输要严把车辆技术状况,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指导企业强化动态监管。检查安装的卫星定位监控设备和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是否能保证正常使用,禁止车辆“带病上路”运行;进一步强化车辆运行全程“双控”(联网联控系统、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动态监管,确保万无一失。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分心驾驶、不按规定时间运行等违法行为。强化超长客运监管,要充分发挥第三方监测平台效用,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一日一通报”制度;强化客运站要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八项措施”和“三不进站,七不出站”安全例检、“三品”检查等安全管理制度。客运企业要合理安排班次,强化组织调度,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增加安全巡查频次,严防危险物品进站上车和大客流安全风险;

强化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现场监督检查,严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严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带病运行,严禁不具备从业资格的驾驶员、押运员上岗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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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运输行业主要经营场所车站、公交车、班线客车、旅游客车人员相对集中,容易出现人与人之间的交叉感染,疫情防控不可轻视,继续做好外防输,内防扩散工作。企业复工复产前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做到“四个不伤人”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为此,复工复运前,首先,摸排驾驶员和从业人员前期是否与武汉人员或带病人员有亲密接触史及春节期间的群聚情况,建立疫情防控健康登记花名册。做到从业人员和驾驶员上班前测体温,下班后直接回家不聚集,行程为两点一线。安排人员做好作业场所及车辆消毒杀菌工作,做到从业人员和驾驶员上班带口罩、不聚集,不集中用餐,错锋上班;车站做好停车场地及旅客进出站通道消毒杀菌工作,严格执行司乘人员未佩戴口罩不能出站的管理规定。对恢复运行的县际班线客运、旅客实行实名登记制度,乘客进站、上车前进行体温检测,不佩戴口罩的旅客严禁乘车,实行点对点运输中途不得上下旅客;农村班线客运中途上下旅客的必须进行体温检测,高烧人员不准上车,乡镇未落实疫情防控体温检测责任的责令停业。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很大不确定性,依然面临反弹的巨大压力,不能盲目乐观,防控丝毫不能放松。复工复运并不代表疫情防控已经结束,疫情防控措施来不得半点松懈。各企业要认真按照《广安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467工作导守则》的要求,加强对从业人员和驾驶员疫情防控知识的教育培训;对恢复运行的车辆每躺次进行全面消毒;全面加强一线从业人员和驾驶员的防护工作,为从业人员和驾驶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认真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复工复运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八个不”措施及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

执法人员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按照双随机抽查原则下企业,深入企业、车站开展源头安全管理工作及非法客运整治工作。同时,还为企业解决口罩、消毒药水购买问题。(王世海)





责任编辑:陈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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