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红盾闪光战“疫”路——记武胜县城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来源:武胜县市监局 作者:文伟 发布时间:2020-03-05 10:25:36

“从今天开始到疫情解除期间,全所人员停止休假、全员上岗。”1月22日一上班,王亮就组织城北市场监督管理所全体职工召开疫情防控工作动员会,传达落实21日晚上召开的县局党委扩大会议精神,宣布取消休假决定,成立由他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所有工作人员纳为防控领导小组成员,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市场秩序稳定,全面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

QQ图片20200305102202.png

身有疾病,“不当逃兵”

“我本打算春节后就住进医院,降血糖,安装牙齿。”两年前,年仅41岁的王亮由于血糖高造成牙齿松动,使他颇为苦恼。但医生明确告诉他要治牙齿先得住院降血糖,但苦于上班事情多,他住院治疗的事情就一拖再拖。今年春节前,他与家人再次商定,一过春节就去住院,降血糖、安牙齿。然而,突然而至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让王亮的计划再次落空。

“王所长,你感冒了,完全可以请假休息。”有同事这样建议。确实,春节前一周,王亮就感冒了。“我是党员,关键时刻,我不能倒下,不能当逃兵。”疫情当前,王亮知道,全所仅有13名职工,日常工作本就很繁忙,疫情期间事情肯定不少,他不能选择退缩。为了让感冒早点好起来,这位平常很少吃药的汉子,要求社区医生加大用药剂量。王亮说:“现在感冒好点了,嗓子不是经常嘶哑了。”

QQ图片20200305102240.png

雷厉风行 令行禁止

城北市场监督管理所辖区有大中型超市63家、副食店288家,药店70家、诊所40余家,餐饮店704家,各类经营户6038家,还承担了鸣钟镇的市场管理工作。怎样快速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做到令行禁止?这位在基层工商质检所岗位工作多年的老兵,将辖区分成2个网格,落实好巡查、市场卡点防控力量,将防控职责落实到每个人。这些市场卫士立即行动,发放和张贴疫情防控告知单等宣传资料,加强辖区农贸市场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加强辖区药店日常监管,全面关停辖区茶楼茶馆、餐饮单位及烧烤门店、活禽交易市场,全面禁止活禽交易、群体性聚餐活动。

“最辛苦的是防控开始的第一周,一些业主、群众也心存侥幸、不理解,工作量相当大。”王亮介绍,当时市场业主早晨两三点就开始进货、摆摊,上午不到7点就有群众开始入市购物,晚上8点还有群众入市购物,他们只好紧跟节奏,业主什么时间进货就什么时间进行信息采集,群众什么时间入市采购就什么时候进行入市体温检测。

“全所有13名职工,其中党员10名,是一个能打硬仗的团队。”王亮为有这样一支团队感到十分欣慰。更令王亮感动的是,该所4名即将退休的职工,仍然坚持站好最后一班岗。

QQ图片20200305102302.png

以身作则 “硬核”防控

“疫情当前,考验我们的时候到了!”这是王亮在动员会上对全体职工的讲话。事实上,他自己也率先冲在一线。“你买的这些鸡来自哪个地方?经过检疫没有?有进货发票或村社证明没有?”每天上午和下午,王亮对辖区的6个市场都会逐一进行抽查业主产品,严格落实畜牧产品、水产品上市制度,严查畜牧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进货票据等合格票据,督促农贸市场内经营者及进入市场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并佩戴口罩,督导农贸市场业主做好高烧发热病人登记,督促市场业主做好卫生防疫消毒工作。

同时,他还沿街巡察,检查餐饮、茶楼、歌厅等关停情况,督促开业超市、药店业主守法经营,规范设置宣传台和体温测试点,做好体温检测、发热人员登记工作。2月14日,细心的王亮,在沿街巡查发现一家药店虽然有人在进行入店体温检测,但该员工又身兼引导购药员的身份,没有设置专人检测体温,他当即责令该药店暂停经营进行整改。通过巡查,他发现不规范执行疫情防控政策的经营行为10起,均进行警示告诫,对不具开业条件的经营店均责令其停业整改。王亮不惧压力,兼任茶楼关停应急行动小组组长,针对个别茶楼茶馆表面关门、暗中聚集营业现象,他坚持与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一道,不分白天和黑夜,坚持到每家茶楼茶馆查看关停情况,“偷听”茶楼茶馆里有没有麻将声音,查处违规经营茶楼茶馆6家。

没有上班、下班的时间概念,没有白天黑夜的时间之分,王亮全身心地投入防控工作,家务事全部交给了年迈的父母。每天吃饭时间,王亮的老父亲总是电话不停地催他回家吃饭,饭菜也是热了又热,因为他知道儿子吃一次方便面,肠胃几天都不舒服。王亮说:“以前20多年也没有这段时间吃的方便面多。”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说得少、做得多。”这是同事们对王亮的评价。他用实际行动坚守着那份对工作的赤诚和执着,践行着一名党员的初心和使命。(文伟)


 


责任编辑:陈九林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