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法治进校园”专项活动走进广安市广安区官盛春天幼儿园

来源:广安市广安区官盛春天幼儿园 作者:刘召建 张春华 冉凤玲 发布时间:2025-04-22 08:45:04

为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4月21日,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联合区儿童保护组织走进官盛春天幼儿园,开展“法治进校园”专项活动。此次活动通过生动有趣的形式,向幼儿普及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图片 1.png

  

活动中,区儿童保护组织的工作人员化身“法治老师”,结合幼儿的认知特点,采用卡通图片、情景小剧场等生动形式,为孩子们讲解了“身体小秘密”“安全接触规则”等知识。针对低龄儿童,特别设计了“红绿灯身体部位”互动环节,引导孩子们识别危险信号,并掌握“说不、逃跑、告知”三步自护法。这种寓教于乐的方式,让孩子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会了自我保护的基本技能。 

图片 2.png

 

与此同时,广安区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向孩子们发放了图文并茂的宣传手册,以直观易懂的方式巩固学习成果。手册内容涵盖了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技巧,帮助孩子们在日常生活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通过本次法治宣传和教育活动,有效提升了未成年人的法律素养和安全自护意识。广安区检察院和区儿童保护组织表示,将继续深化合作,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将法律知识传播到更多的孩子和家庭中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此次活动不仅为幼儿园的孩子们带来了实用的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技能,也为广安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通过多方协作和持续努力,广安区将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责任编辑:崔婷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