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岳池县市场监管局集中约谈卤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

来源:岳池县市场监管局 作者:赵芳 发布时间:2024-07-15 12:26:28

为进一步加强卤肉制品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卤肉制品生产经营行为,7月12日,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卤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约谈会,县城区50余家卤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此次约谈会。

QQ图片20240715122648.png

约谈会组织学习了《岳池县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告知打击对象和范围;发放了《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盛夏卤肉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温馨提醒告知书》,并从原料材料、加工制作、储存运输、销售环节、人员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详细讲解。

约谈会还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对省、市、县相关卤肉制品违法犯罪案例进行讲解分析,提醒卤肉制品生产经营者算清经济账、自由账、名誉账。同时,要求卤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一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二是加强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管理,确保所采购的肉类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合格,材料可溯;三是保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卫生,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控制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的温度、时间等关键控制点,确保卤肉制品质量安全;四是严格遵守食品生产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来路不明、质量不合格及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卤肉,严禁滥用食品添加剂。

QQ图片20240715122700.png

“感谢县市场监管局,我们将吸取案例教训,按照《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盛夏卤肉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温馨提醒告知书》要求,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危害社会、不伤害消费者、不伤害自己。”参会代表表示。

下一步,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对卤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非法添加的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赵芳)


责任编辑:陈九林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