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邻水县坛同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

来源:邻水县坛同镇 作者:吕忠平 发布时间:2024-05-29 10:35:34

为深刻吸取武胜县万善镇四方井发生的一起较大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居民群众出行的文明意识和安全驾驶车辆的意识,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5月28日上午,坛同镇组织专门人员在辖区重要交通路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

QQ图片20240529103556.png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按照逢车必查,违法必究的原则,重点查处三轮车、两轮摩托车无证驾驶,非法载客、未戴安全头盔、违规加装遮阳伞,货车超载、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于无证驾驶或者证件不齐人员进行处罚并登记在册,对于未带两证、未戴安全头盔、未系安全带的驾驶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并督促更改,同时提醒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主动维护交通秩序,服从交通管理,不要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驾、醉驾等,真正做到珍爱生命,文明出行。

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共排查过往车辆40辆,查处三轮车无证驾驶1起、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2起、违规加装遮阳伞4起,货车驾驶人未系安全带1起。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有效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镇将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检查频率,强化安全意识,最大限度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坛同镇相关负责人表示。(吕忠平) 


责任编辑:陈九林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