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威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中队民警在辖区中心街查获一辆三轮摩托车,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刘某称其驾驶证放在家中,现场不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随后,经民警调查取证,发现刘某并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三轮摩托车属无证驾驶行为。
目前,刘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1000元。
9月19日,杨某驾驶三轮摩托车行驶至县城荷花街高笋塘路段,被执勤民警依法拦停检查,检查中,杨某不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经民警调查,杨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杨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1000元。
威远公安交警下一步将加大对无牌无证三轮车、摩托车的查处力度,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用牌证以及达到报废标准的三轮车、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取得与准驾相符的驾驶证后,方可驾车上路,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三轮车违法载人有哪些危害
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此类驾驶人员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特别是在拉载乘客时,对路面可能出现的险情判断不清,没有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三轮车安全性能差。此类车的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由于此类车辆都没有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坐人根本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而且三轮车车主多是收入较低的社会群体,他们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万一在机动三轮车上“出事”了,大多数乘车人只能是“哑巴吃黄连”。
擅自改装、组装车辆或报废车辆运输活动。不对车辆进行定期的维护、检测,车况较差,超载、超速、随意掉头、逆向行驶,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意外,群众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甚至造成突出的社会矛盾,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