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法官吗?我是白果村的曾某某,您之前帮我调解了离婚案件,我现在按协议内容把钱筹集好了准备交给黄某,想请您做个见证。”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的曹丽萍法官接到当事人打来的电话,庆幸案子终于圆满解决。当日,在富顺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调解室内,在法官见证下曾某将10000元现金交付黄某。
2020年3月,曾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黄某离婚,承办法官接案后了解到被告黄某身患肺气肿等疾病、行动不便,遂到黄某家中进行送达,并详细询问双方婚姻情况。据了解,曾某与黄某已结婚二十余载且育有二子,长子正在服刑,次子刚刚成年,曾某与黄某已分开十余年,黄某担心离婚后生活无人照料,一直不愿意离婚。
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已分居十余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对被告释法明理、耐心疏导,但被告态度坚决,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该案开庭审理。
庭审当天,原被告双方的亲友多人到场参与旁听,在休庭后调解阶段,法官和双方亲友再次对原被告进行劝诫说服和以案说法,最终被告同意离婚并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考虑到被告身患疾病、行动不便、无经济来源,虽然自己也比较困难,但两人结婚多年又育有二子,愿意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给付被告困难帮助费20000元,并当庭给付10000元。
该案最终圆满解决,曾经多年的夫妻一别两宽,丈夫黄某终肯放手,曾某也从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中解脱。(许云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