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棱法院执行局对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执行人进行了拘留。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案件回顾
2019年张某燕驾驶公公张某富的摩托车,与曹某德发生碰撞,曹某德当场死亡。此次交通事故由张某燕承担全部责任。曹某德的妻子李某如和女儿曹某莲将被告张某燕、张某富告上法庭。2019年本院做出判决:由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赔偿原告本次交通事故损失12余万元。
判决生效以后,经过申请人多次催促,二被告拒绝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2019年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法官多方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张某富的儿子张某之前承诺每年给两万多,分五年还清。
时间来到2024年,被执行人却没有兑现过一分钱。申请人现在家庭十分困难,死者配偶李某如身患重病急需用钱。
2024年2月5日,执行局局长带队到被执行人家中,家门没锁,执行局一行人多次敲门却无人应答。询问邻居也得不到真实回答。无意间执行法官发现家中有动静,仔细查看才发现张某富的儿子张某就藏在家中,于是法官将张某喊下楼并通知其父亲张某富回到家中。待张某富回来后却告知法官其儿媳张某燕外出打工去了。见被执行人态度坚决且不肯对其行为负责,执行法官便当场对被执行人宣读了搜查令,发现其手机微信账单每年都有一两万的收入支出,表明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并且被执行人明确表示一分钱都不会履行,态度十分恶劣。执行法官将其传唤至法院后实施拘留。进入看守所的张某富十分后悔懊恼,他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联系家人凑齐4万先行支付申请人,剩余款项在2025年之前还清。双方当事人再次达成和解。
法官有话说
提醒各位企图靠“耍赖”、逃避偿还义务的人,千万不要在这个上面动歪心思。做人诚信为本,否则你失去的可不只是信誉。不做失信人,失信难做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将对当事人进行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甚至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