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聚焦群众所盼、司法所能,康定市人民法院2个派出法庭在乡镇走出“脚下有泥、心中有民”司法路径,在康定折东、折西两块区域创建、创立特邀调解工作机制,推动多元解纷工作触角向基层不断延伸。在这个过程中,新都桥人民法庭竭力做实枫桥经验“着力点”,启动特邀调解工作长效机制,及时按下非诉解纷“快捷键”,全力助推“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纵深发展。
严把聘任入口关 优化特邀调解员解纷实力
秉持择优录取原则,以公开招募的方式,从康定市折西片区8个乡镇、人民调解组织、村两委班子等群体中选聘10名特邀调解员。选聘过程中,既注重有学历、履历、法律知识等“硬实力”,又注重基层工作能力、语言优势、群众喜欢、热爱调解等“软实力”,真正将调解能力强的各基层工作人才,吸纳进我院特邀调解员队伍。
规范工作全流程 凝聚特邀调解员履职共识
启动《康定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特邀调解员调解工作流程,厘清特邀调解员工作职责、履职规范,对调解原则、释明事项、调解流程及时限、结案要求等作出详细规定,为诉前调解工作提供规范指引。同时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进一步提高特邀调解员业务能力和调解技巧,使调解过程更加专业化、法治化。
科学组建团队 提高特邀调解员工作效能
坚持“诉前调解+速裁+专业化审判”模式,深化“调裁一体”机制,加强“法庭110”解纷实效,调整原有“石榴籽”调解工作室配比,形成“1+1+1+N”人员配比,即由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多名特邀调解员构成解纷团队,打造“诉前调解和速裁”无缝衔接的独立办案单元。法官对特邀调解员进行法律指导、案件把关以及定期培训,确保调解工作依法、高质量开展。
实现奖惩有依据 激发特邀调解员办结动力
制定《康定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调解案件补贴发放办法(试行)》,依托特邀调解员管理办法,严格规范特邀调解工作,实现“管有依据”“做有规范”“犯规必究”。完善特邀调解员“以案定补”的待遇激励机制,根据办结案件数量、质量或完成任务情况,给予相应补助,充分调动起特邀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将协议履行完毕作为补贴、奖励发放的额外依据,激发特邀调解员实质解纷的内生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