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筠连县法院巡司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兄妹间的返还土地补偿款纠纷,兄长苏某林按调解协议约定如期到法庭向妹妹苏某芸支付了土地补偿款4487.25元,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案情回顾
原告苏某芸与被告苏某林及另外两名家庭成员系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共有人,2023年6月,家庭的部分承包土地被征收,苏某林领取了补偿款共计17949元,苏某芸认为其系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共有人之一,户口亦在该村组,亦应获得四分之一的土地补偿款4487.25元,因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之间的关系,若简单通过判决的形式解决该起纠纷,不利于兄妹矛盾的化解及良好家庭关系的维系,故秉持亲情为重、公平合理的处理原则,采取背靠背方式多次组织调解,引导双方敞开心扉,苏某林讲述了自己不愿向小妹支付补偿款的原因。针对苏某林不愿给付土地补偿款的理由,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分别予以一一释疑,并告知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共有人均享有平等分配土地补偿款的权利,对家庭承包土地的划分使用情况存在的争议可以邀请村组干部参与协调解决。
随着调解工作的深入,兄妹间的隔阂逐渐化解,并就此前争议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苏某林承诺十日内支付补偿款,双方邀请村组干部另行处理家庭承包土地的划分使用争议。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法官后语
半生父母恩,一世兄妹情。一直以来,筠连县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重视家事纠纷化解,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为导向,切实把调解工作做细做实,努力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弥合亲情,维护家庭和谐,传递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