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大渡口法庭为化解一起厂房租赁合同纠纷,深入泸州市某酿造厂厂区,为双方当事人清点、分割设备设施和生产原材料,高效化解双方矛盾。
据悉,泸州市某酿造厂在2020年将其2000平方米的厂区租赁给刘某经营酱油酿造,租期为20年。近期,双方因租赁费调整问题发生矛盾,刘某陆续搬离了部分设备,酿造厂认为刘某的行为表明了其不再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请求解除双方租赁合同,要求刘某支付违约金30000元并恢复厂区原状。刘某认为其搬离厂区是因为酿造厂多次扰乱导致其无法正常经营的无奈之举。经法官组织调解,双方均同意解除合同,但对厂区内的设备设施、添附物品等分割产生了重大分歧。为尽快化解纠纷,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到达厂区,并对厂区内的设备设施、生产原材料、包装盒、生活用品等进行了一一清点和分割,双方当事人当场同意法官的分配,并达成调解协议。
事后,双方当事人对法院高效化解双方纠纷表示非常满意,并为纳溪法院手动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