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 做好家事审判工作,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实践,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则是家事审判的应有之意。近年来,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发挥审判职能,有机整合资源、吸纳优秀经验,与县妇联深度合作,搭建综合协作工作平台——设立省级妇女儿童维权示范站(家事纠纷调解室),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不断提升家事审判及延伸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服务和保障家庭文明建设,辖区妇女儿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一“站”——打造“妇女儿童维权示范站”
为进一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23年8月,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支持下,叙永县人民法院联合叙永县妇联标准化打造的“妇女儿童维权示范站(家事纠纷调解室)”在两河(家事)法庭挂牌成立。以“联动协作、信息共享、互助共赢”为目标,依托该站点探索婚姻家庭纠纷联调和妇女儿童维权“上下内外一体”高效联动协作机制,共同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妇女儿童维权和普法宣传等。
据悉,该站点主要围绕标准化项目阵地建设、探索调解及维权机制建立、常态开展综合维权服务、建立普法及公益志愿队伍、建立妇女议事会等软硬件打造。自挂牌成立以来,依托该站点建立了辖区内重点人群台账及关爱帮扶措施,开展集中性普法宣传活动5次,妇女议事活动2次,开展矛盾排查、纠纷调解、心理辅导、婚姻家庭咨询、法律帮助、未成年人保护、关爱帮扶共计50余次,汇集司法之力、集聚社会之暖,为辖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有温度、有力度、全角度的综合维权服务。
一“护”——建强机制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依托站点建强妇女儿童保护机制,联动妇联及相关社会力量,加大妇女儿童关爱保护力度,探索构建未成年人四位一体监管、保护体系,牵头搭建困境未成年人综合救助体系,有效预防和打击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行为,依法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为困境儿童“撑伞”
“谢谢法官阿姨来看我,为我提供救助,让我能够继续学习和生活。”在一处陈旧的民房外,一个稚嫩的声音轻轻地对两河法庭李婧玥庭长说着感谢。
“这个小朋友是我们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过程中,在实地走访了解家庭情况时发现的一名困境儿童。他的母亲长期在外,父亲因车祸生活不能自理,也无固定生活来源。小男孩随父亲生活,生活条件较为窘迫。发现相关情况后,我们依托站点相关机制,立即与县妇联取得联系,为其申请困境儿童救助。在社会多方的关心帮助下,这个小朋友的生活条件已得到改善,家庭氛围也变得温暖祥和,学习有了明显进步。”两河法庭庭长李婧玥介绍道。据悉,站点建立以来已救助帮扶涉困境妇女儿童3人。
为受害妇女“撑腰”
“我为你生儿育女、任劳任怨,你却将我砍伤,你为何如此对我……”被告人李某的妻子吴某在法庭上哭诉。据悉,近日叙永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因男方家暴致妻子轻伤案件,被告人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而作为受害人的吴某也成为本案审判延伸工作的重点关注对象。
“吴某,你要知道家庭暴力从来不是‘家务事’,而是触犯法律的行为。任何伤害家人的行为,都不会得到道德和法律的准许。你要相信法律会保护你,为你‘撑腰’。在以后的生活中,遇到法律上、情感上、生活上的问题,都可以联系我们的维权示范站寻求帮助。”在案件开庭审理后,家事法庭法官随即便与县妇联干部共同上门对被告人李某的妻子开展判后回访,对其进行慰问和心理辅导,再次向其讲解和宣传反家暴维权知识。
一“拓”——发挥职能拓展站点影响力
设立省级妇女儿童维权示范站以来,叙永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妇联积极发挥职能,组建家事调解队、普法宣传队、未成年人保护队,开设巾帼维权大讲堂和普法宣传栏,不断扩大站点“朋友圈”;建立健全维权服务流程及长效机制,开展法治宣传,在辖区维权阵地建立妇女议事会,开展妇女议事活动,拓展站点影响力、传播力,营造保护妇女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
“维权示范站成立以来,在县法院和县妇联的组织带动下,全县各镇村妇女干部积极参与到基层纠纷调解、家风建设、法治宣传及民主协商各个领域,充分发挥了半边天的作用,让基层自治始终有法治引领、有妇女同志参与的身影。这是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有力举措,更是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叙永县妇联主席连庆枢介绍道。
近日,在叙永县人民法院两河(家事)法庭妇女儿童维权示范站内,以“如何维护农村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议题的妇女议事活动正如火如荼展开,来自各镇村的妇女干部围绕议题并结合各自辖区妇女儿童工作情况各抒己见、侃侃而谈。“现在村里留守儿童较多,大多由老人在家照看,未成年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和法治意识淡薄等问题亟需关注。”两河镇妇联主席姜伟在活动中发表自己的看法。这样的议事活动自站点成立以来已开展多次,妇女同志们总是带着问题和想法来,带着答案和做法离开,在各自工作岗位上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难题,满足群众法治需求和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