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下午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
代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向大会报告工作
报告中 “泸州元素” 多次亮相
一起看看家乡泸州
哪些工作被点赞
泸州法院会同当地政府化解 某中学宿舍楼征收补偿纠纷 长达十年的教职工安置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原告张某等20人均系泸州市某中学教师(部分已退休)。2021年,因泸州市某中学搬迁,居住在教师宿舍的49户住户多次诉请江阳区政府兑现某中学搬迁后便征收其宿舍楼的承诺。由于该系列案矛盾争议较大且涉及人数众多,加之争议位置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易引发连锁社会层面矛盾。经府院联席深入协商、化解,双方一致达成产权置换继续实施征收的处理意见,原告方自愿申请撤诉。困扰十余年的涉某中学教师宿舍楼征地拆迁遗留问题得以实质化解。 同时,泸州中院以该系列案的成功化解为样本,做好另外未起诉的28户住户的法律引导和纠纷化解工作,做实“抓前端、治未病”。 泸州法院向住建部门、物业公司 发送规范管理司法建议 物业纠纷减少 2023年,泸州市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能动司法理念,通过大力推动司法建议工作,主动服务大局,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努力扩大办案效果,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及时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221份。其中,向住建部门、物业公司发送规范物业管理司法建议共计7件,采纳率为100%。 比如,叙永县法院在办案中发现存在物业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物业服务行为不够规范等问题,就物业服务纠纷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泸叙法建 〔2023〕12 号司法建议,司法建议发出后,行业主管部门通过与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联合调解机制,成功调解了叙永镇某小区75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高效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效能。 泸州法院常态化开展 中小企业恳谈问需 及时纾解涉法涉诉难题 泸州中院立足审判职能,制定《泸法麒麟·司法护企暖企专项行动方案》,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院智慧办好每一件涉企案件,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提振企业家信心,服务保障我市中小企业稳健发展。全市法院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常态化开展中小企业恳谈问需,通过开展“送法进企业”、实地走访调研企业等共计87次,惠及企业共149家,重点针对中小企业合同签订及生产经营过程中常见法律风险、职工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普法宣传,有效提升企业合规经营的能力。 同时认真听取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司法需求,提出专业性、实用性的司法建议,引导企业实现矛盾纠纷“事后补救”转变为“事前预防”,有效降低维权成本,促进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严惩盗猎动物犯罪 判处猎杀彩鹮的詹某某有期徒刑 保护生物多样性 被告人詹某某、郑某某等五人使用气枪狩猎,先后猎得野鸡两只、斑鸠三只、彩鹮一只,其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经鉴定,被猎杀的彩鹮系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鸡、斑鸠属于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价值、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狩猎所用气枪属于国家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 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詹某某、郑某某有期徒刑,判处其余三名被告人相应刑罚,同时判决赔偿生态损害修复费用、生态损害惩罚性赔偿金,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共建生态环境跨域保护机制 全省推广“纽扣法庭” 守护长江黄河干支流长久安澜 沱江流域沿线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上达成共识,以沿岸人民法庭为依托,联动开展巡回审判、巡河护鱼、增殖放流等工作。“纽扣”代指沿岸法庭,扣好沱江流域内所有“纽扣”,为沱江生态环境穿上司法“防护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