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攀枝花市东区法院大渡口法庭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东区法院发出的首份书面申报令。
在离婚诉讼司法实践中,一方当事人隐藏、不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屡见不鲜,加上平时生活中对配偶一方的收入、财产情况不甚了解,导致当事人的举证和法院的财产调查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向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一举措,不仅有效地解决了上述难题,也意味着财产申报正式成为离婚纠纷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大大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平等保护离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当事人诚信诉讼,节约司法资源。
继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后,2024年首次《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的发出,是东区法院在家事审判工作中又一次新的尝试。下一步,东区法院将持续以“为群众办实事”为宗旨扎实开展工作,创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举措,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黄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