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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法院:继承纠纷巧妙化解 亲情关系“破镜重圆”

来源:合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陈明琼 朱慧萍 发布时间:2024-01-18 16:49:50

近日,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的被告任某飞来到合江法院九支法庭,将一叠现金放到法庭诉讼服务大厅办公桌上,原告周某超一边认真清点,一边说道:“感谢法庭化解我们家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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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某飞与周某容系夫妻,李某华与周某超系周某容的父母。2018年9月,任某飞装载妻子周某容、岳母李某华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周某容、李某华死亡。事故发生后,九支法庭受理了该起交通事故案件。赔偿款项到位后,双方进行了财产分割诉讼。2023年4月,周某超再次来到法庭,诉请判令依法分割他与李某华夫妻共同存款8万余元,四人共同所有的房产以及女儿周某容生前与被告任某飞共同修建的房产。

本案已经是该家人第三次诉讼,收案后,承办法官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但因前两次诉讼已有一定的积怨,调解未果,于是进行开庭审理。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分割的遗产系不动产,其中一处房产未办理产权登记,如若一纸判决可能无法彻底化解双方矛盾,必须打开心结,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休庭时,法官再次组织调解,一方面释法明理,讲解财产继承的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向双方传递家庭伦理道德、中华传统美德,希望双方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同时,还告知被告遗产分割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法官的劝解下,被告任某飞承诺虽然妻子和岳母去世,但与岳父同样是一家人,以后会对岳父尽到赡养责任。原告周某超也表示有两个外孙,亲情不会断,大家协商处理。

有了调解基础,承办法官根据房屋的现有价值、新旧、位置以及原、被告的履行能力和具体情况,确定了分割方案。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致同意房屋由任某飞所有,其分期支付周某超房屋折价款。到了第一笔款项约定的支付日期,任某飞主动来到法庭进行履行。

一直以来,合江法院将“家和万事兴”等中华民族的优良家风融入家事审判工作,不断创新调解方法,努力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引导当事人消除对立、弥合亲情,有力维护了家庭和谐,传递了司法温情。同时,积极探索执源治理工作新举措,强化“立审执”衔接配合,督促义务人在执行程序启动前自动履行义务,帮助权利人及时兑现胜诉权益,切实减轻群众执行程序负担,从源头上推动执行案件减量增效。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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