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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法院:前妻为何帮他还了债……

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作者:谢雅琴 发布时间:2024-01-18 10:46:17

“被执行人聂某某是我前夫,我替他还钱……”近日,不知所踪的被执行人聂某某因欠钱不还,在其名下的不动产即将被法院拍卖的情况下,其前妻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替前夫还款。

前妻代前夫还债的情况执行干警也遇到过,但像本案中代某某这么积极主动的确实少见。经过电话沟通,执行法官了解了事情的原委。

此前,聂某某因购买房屋向亲戚王某某、徐某某借款,购房后未再提及还款一事。起初,考虑到双方系亲戚关系,王某某、徐某某顾及情面未催要,后来,聂某某更是连两人的电话也不接了。万般无奈下,王某某和徐某某将聂某某诉至纳溪区人民法院,并在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官,希望你们能劝说我表哥站出来处理这个事,但尽量不要拍卖他的房子。”进入执行程序,王某某和徐某某仍为聂某某保留着体面,“哪怕他提一个长期还款的方案出来也行,但一分钱也不履行肯定不行!”然而,聂某某却态度嚣张、耍横撒泼,“你叫他们去卖我的房子就是。我没有钱,你看他们敢不敢卖!”除房产外,执行干警对聂某某的其他相关财产查控也一无所获。在了解财产查询情况后,远在广东的王某某不再顾及情面,向法院申请依法拍卖查封其不动产。

就在执行法官准备前往不动产所在地隆昌张贴相关公告时,聂某某的前妻打来了电话,称房屋是自己与被执行人聂某某共同所有,聂某某现已不知所踪,考虑小孩成长问题,愿意替聂某某还款以此保住房屋,同时请屏蔽聂某某失信信息,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向孩子树立重信守诺的榜样。近日,两案申请人来电表示感谢并委托律师到法院办理了结案手续。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父母之爱子则应为之计深远,重信守诺既是为孩子做榜样,也是父母应有的担当。同时,执行法官表示,在执行实务工作中,存在被执行人与案外人共同共有房产的情况,以夫妻共有房产的情况居多,通常案外人均不配合执行、阻碍执行,试图以自己非债务人为由阻止法院处置共有房产,执行法院将依法执行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不因房产为共有则停止执行。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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