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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金江法庭庭长梁炳洪荣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 作者:冯明 发布时间:2020-05-11 22:11:57

金江中小学为金江法庭赠送锦旗.jpg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关于对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法〔2019〕247号)授予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金江法庭庭长梁炳洪“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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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梁炳洪同志辞去教师工作来到仁和区人民法院大田法庭担任法官。十余年来,梁炳洪庭长扎根基层法庭,先后获得全市法院“化解疑难案件”先进个人、司法为民十大之星、司法为民先进个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6年,获最高人民法院与《法制日报》联合举办“法治中国行-法官的故事”四川省唯一法官人选荣誉称号。其撰写的论文分获2015、2017、2018年度四川省“治蜀兴川”法治论坛三等奖、三等奖、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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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梁炳洪庭长针对大田法庭辖区农业乡镇特点,在全市率先推行“无讼社区”试点工作。全方位多渠道落实委托调解、邀请调解、特邀调解工作,开展法官联络村、社区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乡、村、社三级调解的一线作用,全力化解各类纠纷矛盾,推进诉源治理。截至2016年,大田法庭辖区建立“无讼社区”24个,大田法庭受理民事案件从2008年的167件急剧下降到2016年的36件,年均降幅达14.56%。同时,案件质量与效率显著提升,连续8年结案率均为100%,调解结案率均在70%以上,涉诉信访率为零。继承纠纷、赡养纠纷、抚养纠纷和邻里纠纷调撤率达到100%,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大事不出乡(镇)。

2017年,梁炳洪庭长调任金江法庭,根据辖区两大国家级园区(钒钛高新区及攀西战略试验区)的特点,着手创建“绿色法庭”立足审判实际,通过强化涉企民商事审判工作,依法维护企业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促进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化、法治化升级,同时防范金融风险,营造良好融资环境。三年来,梁炳洪庭长审结涉园区企业的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案件862件,占金江法庭案件总数的74%。通过审理,梁炳洪庭长发现很多纠纷是因涉案企业管理漏洞、负责人法治意识及风险防范意识不到位而引起的,为此,梁炳洪庭长依法主动为涉园区内重大项目、企业发展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建立中小企业生产运营法律风险评估体系,开展“问诊式”法律咨询服务,了解企业困难、需求,为企业发展提供具体指导、个案支招;认真分析涉园区企业案件发展态势,针对存在的管理漏洞、隐患风险等向园区管委会或企业发送司法建议书20余份;邀请高校教授及资深律师集中授课等方式,强化园区企业法人法治意识;主动顺应互联网时代趋势,多方位、多领域试点,探索开展“微信群组线上调解服务”、“微调解(APP)”服务,构建“大数据+”调解新模式,参与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梁炳洪庭长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忘初心,方得始终;牢记使命,方能致远。“只有把老百姓装在心里,才对得起共产党员这一身份,才无愧于法官这一职业。”梁炳洪庭长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冯明)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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