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金融纠纷诉源、执源治理工作,促进东坡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1月10日,东坡法院组织召开金融纠纷诉源+执源治理工作座谈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锋出席并讲话,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艳主持,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银监会眉山监管局、东坡区司法局、眉山公证处、东坡公证处、中国银行眉山分行等11家金融机构受邀参加。
会上,各金融机构针对东坡法院在金融领域“纠纷诉前调解、类型化审判、执行工作”等方面的一系列创新工作方式给予充分肯定。并围绕金融风险防范、金融领域诉源及执源治理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公证处介绍了公证制度在解决金融纠纷方面的优势,不仅可以在贷前提供“金融风险预防审查+赋强公证”的方式,还可以在贷后采取催收、答疑、调解、调解协议再赋强公证、出具公证执行证书等方式,有效化解金融纠纷。
值得一提的是东坡法院通过创新金融案件工作机制改革,运行“向金融机构发放《逾期还款风险告知书》+法院调解中心座机催款”模式一个多月,共向借贷人发放400余份《逾期还款风险告知书》,电话催收500余次,助力金融机构化解金融纠纷200余件,收回不良贷款800余万元。
据悉,各方还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联合宣传教育,构建完善的金融纠纷化解机制,最大限度将金融纠纷诉前高质量化解,源头减少诉讼增量的同时能够进一步减少执行压力,推进金融纠纷诉源、执源治理更上新台阶。
最后,刘锋就推进金融纠纷诉源、执源治理工作的成因进行细致分析,他指出,一是构建金融纠纷化解机制具有双向性。法院和各金融机构应同向发力,在司法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二是诉源、执源治理工作是法院参与社会基层治理工作的必然选择。强化纠纷源头化解,坚持把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作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路径;三是诉源、执源治理工作体现了枫桥经验在眉山的实践。通过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诉源治理融入基层治理,以法庭为“支点”,与辖区基层组织形成解纷合力,做优基层治理工作。并提出“案件类型的分类处置”和“充分利用各种解纷力量”两点建议。
此次会议是东坡法院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实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积极创新司法辅助工作、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东坡法院坚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法院调解中心设立金融纠纷一站式化解中心,探索建立“前置公证审查-公证赋强借款合同-公证催告调解-出具执行证书-执前再催告-强制执行”六步走新模式,为金融案件多元化解探索出一条“非诉分层递进”解纷之路,为助力全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