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官以专业的法律素养让这起“涉企”纠纷在开庭之日迅速得到化解,这是富顺县人民法院落实“法耘兴企”工作机制的一大缩影,也是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近日,县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企”纠纷。
原告四川某公司与被告河南某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签订了《变压器购销合同》,约定由河南某公司向四川某公司提供一台变压器。但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发现该变压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不能正常运行,对此被告一直未提出解决方案,四川某公司遂将河南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所支付的全部货款91600元并支付因变压器质量问题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费7700元。
庭审过程中,被告对原告出具的《电力变压器试验报告》不予认可,对该变压器是否是被告生产的变压器亦提出异议。
承办法官迅速明确案件处理突破点,得知案涉变压器现在还在原告公司,而被告未曾去现场核实,当即决定休庭后立刻与原被告一同前往原告公司现场核实变压器情况。
现场仔细核实案涉变压器情况后,承办法官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法官的耐心沟通下,最终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协议,由被告向原告返还货款78000元,原告将该变压器返还被告,达成协议后,被告当即转账返还78000元货款。原告向人民法院撤回起诉。
富顺县法院将继续以创新进取的姿态,紧扣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做实多元解纷,为企业提供更高效便捷的纠纷化解途径,努力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稳定、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石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