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使用伪造的医疗票据报销医疗保险费用的诈骗案件。被告人范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案情简介 2015年1月至2021年1月期间,范某虚构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总医院住院或门诊治疗的事实,使用伪造的票据,先后61次到峨眉山市医保中心报销医疗费用48.95万元。其中,医保基金支出人民币45.17万元,某商业保险公司支付补充医疗保险人民币3.78万元。 经公开开庭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范某持伪造的票据骗取医疗保险费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当庭宣判被告人范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其违法所得悉数予以追缴。 庭审邀请了峨眉山市医保中心部分工作人员到场旁听,为医保报销工作起到提醒和预警作用,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切实维护群众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法官说 医疗保险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国家长治久安。本案的判处,充分体现了对医保骗保犯罪坚决依法严惩的精神,也有力维护了医疗保障制度持续健康发展。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涉民生审判工作,也将持续打击医保骗保犯罪,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进平安峨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