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执行亮利剑!富顺法院“执行110”首战告捷!

来源:富顺县人民法院 作者:刘 波 黄 强 发布时间:2024-01-09 10:17:35

为进一步巩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成果,切实兑现全天候查人找物承诺,1月7日起,富顺县人民法院正式启动“执行110”。执行案件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线索,拨打富顺法院“专线”电话,执行法官便将立即甄别并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专线”电话全天候畅通,无节假日,24小时轮值班,这就意味着法官将随时出动传唤被执行人。此系富顺法院在全市法院启动的首个“执行110”。

1月7日,“执行110” 正式启动当天,执行法官便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成功传唤被执行人1名。在该起案件中,依据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黄某应向申请执行人何某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共计29200元并约定了还款日期。还款日期已到,但黄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不报告财产情况且不接法官电话。

1.jpg

“执行110”启动当日,何某在富顺县城发现黄某行踪后,随即拨打“专线”向法官提供了黄某在富顺县富世街道某小区旁的餐饮店就餐的情况。接到线索后,“执行110”团队立即进行研判,并由局领导指派4名干警火速出警,将黄某传唤至富顺法院。

到案后,执行法官向黄某耐心释法,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产生的法律后果,黄某慑于法律威严,最终当庭向何某付清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共计29200元。

1月8日,申请执行人何某将一面印有“出警迅速 高效执行”字样的锦旗送到富顺法院,表达对“执行110”工作的肯定。

2.jpg

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是执行案件中的最大问题。富顺法院成立“执行110”团队,保持全天候作战方式,快速响应,即时出警,确保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支付义务兑现成人民群众手中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亮执行利剑、护民生之利!(刘 波 黄 强)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