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县人民法院通过积极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帮助屏山某公司追讨拖欠的货款1,186,485元,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2022年8月到9月期间,屏山某公司向宜宾某公司供应建筑材料,但中国建筑某公司未足额支付货款,经多次催讨无果,屏山某公司遂将宜宾某公司诉至法。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到法院调解,调解过程中,宜宾某公司认可货款1,186,485元,双方对欠款本金无争议,但在违约金上有争议,屏山某公司主张欠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5.475%计算,截止2023年12月27日违约金为51,256元,但宜宾某公司不肯支付违约金,双方就违约金达不成一致意见,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不仅依据法律条款进行解析,更从情感层面出发,劝导双方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难处,通过深入浅出的沟通,双方逐渐放下了心中的芥蒂。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宜宾某公司定于2024年2月5日前向屏山某公司支付全部货款。
法治社会尤其讲究契约精神,买卖交易更应尊重双方的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应信守承诺,及时履行所负义务,如遇一方未按时支付价款的情况发生时,合同相对方可选择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春节将至,屏山县人民法院继续加大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力度,努力让大家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