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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特殊的“社员大会”

来源: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作者:周文莉 吴东 发布时间:2024-01-04 11:42:09

白节镇团结村的初夏,到处翠绿。村口被一大片竹林围着的韩社长家的院坝里摆上一张小方桌,16户人家“当家的”围坐成排,你一言我一语好不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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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把大家请过来,是想把承包竹林经营权的事儿再跟大家说一说……大伙儿都赞成的话,就在《解除山林经营权合作协议》上把字签上”经过案件承办法官吴东兰深入浅出的释法明理,村民们都很服气,纷纷围着小方桌等待签字、捺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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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社员大会开得好,不是吴法官她们跑前跑后帮到调解做工作,这个事情还不晓得要掰扯好久才‘幺台’(结束)”村民王大爷一边签字一边跟旁边的刘大娘念叨。

团结村盛产竹子,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不断推进,当地的竹料加工业也随之发展起来,这里的村民大多靠着竹子增收致富。2021年10月,村里的16户村民分别与泸州某竹叶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了《山林经营权合作协议》,约定公司负责砍伐经营,村民按每刀多少元的方式分红。后因运输道路通行被阻,砍竹售卖计划陷入僵局。时过三个月,村民们正为竹子销路受阻犯愁时,该村社长韩某和韩某某找到了村民们,在经过部分村民同意后,决定对案涉竹林进行砍伐售卖,其中部分村民在未解除之前协议的情况下,另行与韩某某达成了合作协议。公司知晓后,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费,后来在吴法官的调解下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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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虽结案,但法官在前期走访中,了解到本案涉及到的多数村民对公司颇有不满,不愿意继续承包山林给他们。并且此案背后涉及当地16户40余名村民的利益,随时可能引起更大、更深的矛盾纠纷。为彻底化解矛盾,吴法官多次前往公司沟通,希望在不追究村民违约责任的条件下解除合同,几番周折终于取得公司同意,于是才有了这场由法官主持召开的特殊的“社员大会”。会上,吴法官组织公司与16户村民签订了解除协议,还就农村土地流转、山林承包经营等法律知识对村民进行了普法。据韩社长介绍,“法官组织开社员会,在我们村还是第一次,这种方式特别好,大伙儿有事说事当面议,高效又通透”。

近年来,为探索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泸州市纳溪区法院大渡口人民法庭结合“泸法麒麟·一镇一法官”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法庭工作方式方法,让法官办案不局限审判席,而是腾出更多精力和时间走乡入户,接地气,把准脉,工作抓细抓实,将矛盾纠纷问题彻底化解在原地。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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