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将至,富顺县人民法院前往辖区企业,为他们送上了“法治大礼包”。
12月28日,富顺县法院联合县工商联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军,县工商联副主席邹艳等一行人先后实地走访了富顺县电力金具有限公司、四川川啤科技有限公司,并与企业负责人、财务、行政等工作人员面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公司员工向公司借款如何保护公司债权的诉讼时效?对方公司已进入破产重组,企业应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如何规避公章使用风险?劳动者存在二职业的情形企业如何规避风险?员工擅自离岗怎么处理……”在走访中,企业负责人就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向法官寻求答案。
王军针对企业常见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企业详细讲解了债权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审查、超过诉讼时效胜诉权的丧失、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等,并提醒企业出借款项时一定要对借款人进行资信审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这样才能最大化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针对企业提到的对外签订合同办理业务时公章使用存在风险,建议企业应重视公章的使用管理,不仅要明确公章管理人权限,还要建立公章管理使用制度,切忌出现“盖空白章”的情形。为最大程度减小风险,建议对外最好采用法定代表人与公章相结合的方式,签订合同时特别约定“此合同需加盖公章生效”等。
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肖晓旭针对企业提出的劳动关系上的相关问题作出了解答。劳动者从事二职业法律上并未禁止,但为避免劳动者因在企业以外的地方工作产生疲累,引发在企业工作时出现意外事故而产生的风险隐患等,企业应加强对劳动者的管理,在劳动合同等相关约定材料中声明责任划分,从而有效防止后续纠纷发生。
针对员工擅自离岗等不服从管理的情形,企业首先应依照法律规定建立一套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针对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符合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应严厉执行,并且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示、送达等。同时,法官就企业与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超龄人员使用等容易忽略的法律知识点进行了详细解说。
富顺县法院将持续开展“法耘兴企”专项活动,精准司法服务,助力企业纾困,以“护企安商兴业”为己任,致力于“解惑”与“普法”并重,“已病”与“未病”共管,促进市场主体安心、放心、舒心发展,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王致谢 王 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