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真的要拘留我吗?请再给我一次机会,我想凑钱试试!”被执行人车某超沉默良久后心理防线终于崩溃。
车某超作为与张某清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与罗某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两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因极不配合执行工作,被泸县人民法院列为重点查找对象。
在与张某清的买卖合同纠纷中,车某超于2019年拖欠张某清的建筑材料款9万余元,直至2021年初被起诉时依然有5万余元尚未还清。经泸县法院判决后,其陆续偿还4万余元,还剩余1.5万材料款始终未支付,张某清于2021年11月申请强制执行。
在与罗某的借款合同纠纷中,车某超于2020年由于急需资金周转向罗某借款5000元,约定一个月之内还清,但车某超并未如约还款,罗某遂将其诉至泸县法院。诉讼中双方达成2021年10月30日前还款4000元的调解协议,但车某超依旧未履行还款义务,罗某于2023年4月对其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中,车某超极度不配合执行工作,传唤不到、电话不接,泸县法院遂将其列入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查人找物的名单中。
2023年12月14日中午,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对面传来了公安民警熟悉的声音,“被执行人车某超的具体位置已锁定,请立即准备对接工作!”泸县法院执行干警在接到消息后立刻展开行动,30分钟后与公安机关干警会合。在公安机关的积极协助与全力配合下,双方一起在龙马潭区安宁附近的泸州石材市场将车某超查控到法院进行询问调查。此时,车某超依旧是不配合的态度,始终三缄其口,零星的几句回答都是称自己无还款能力。执行干警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立即送其进行拘留前体检。见法院“动真格”了,车某超在体检完后开始局促不安,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在征得了执行干警同意后,车某超打电话联系其亲友。晚上7时许,车某超的亲友终于凑够了2万余元案款送至法院,两起案件至此均执行完毕。
近年来,泸县法院切实加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建设,积极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应用,与更多部门完善协作机制,在查人找物上不断取得新的成效,本案就是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查人找物的又一成功典范。2023年,泸县法院执行局已通过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到了40人、7辆车,执行到位案款120万余元。公安机关协助查人找物已成为我县执行联动机制最突出的成果,成为我县“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助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