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吗?我们是喻寺法庭,这里有一个被执行人,说自己的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了,非要让我们给他解除冻结,我们已向他释明了应向执行部门提出,他就是不理,还在法庭吵闹,影响了正常工作。”
2023年12月6日,泸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喻寺法庭电话,称被执行人舒某到法庭闹事,需要支援。经查询,舒某未履行本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支付8万元购房款的义务而被强制执行。在2023年8月立案后,执行法官冻结了被执行人舒某的银行账号。在执行过程中,舒某就一直与执行人员“躲猫猫”,避而不见。直到12月6日发现自己银行卡被冻结,自以为风头已过的舒某来到喻寺法庭撒泼,要求解除自己银行卡的冻结。
舒某自投罗网,执行局迅速组织两队干警赶往喻寺法庭。执行法官现场对舒某进行了明理释法,但舒某仍然无理取闹,态度蛮横,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拟依法拘传舒某到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但舒某拒不配合,当场就“撒泼打滚”,拒绝上车。见此情形,执行干警立即对舒某实施控制措施,成功将其拘传到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被拘传的舒某毫无法律敬畏,坚决不履行义务,泸县法院遂决定对其采取拘留十五日措施。在体检过程中,舒某坚决不予配合,继续耍赖耍横,最终仍被执行法官送至泸县拘留所实施司法拘留。
次日,在感受到法律威严和法院执行力度后,舒某通过拘留所联系到执行法官,通过家人履行了全部义务,舒某也认识到自己大闹法庭的错误行为。最后,泸县法院对其司法罚款800元,提前解除对舒某的司法拘留措施。
虽然该案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义务,但代价也是巨大的。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甚至妄想通过“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方式威胁法官、逃避执行。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任何蔑视法律权威的行为都将被依法打击。若被执行人一意孤行而拒不履行,等待她的还将有刑事责任追究。
本案中,泸县法院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坚决保障申请执行人利益、坚决打击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彰显“想执行、敢执行、勇执行”的力度,展现出从人民出发、为人民着想、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也展现出来执法为民、法理结合的风度。今后,泸县法院将一如既往本着“非强执行不执行”的理念,坚决与各种逃避执行的违法行为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