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广东某融资租赁公司与被执行人罗某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为4万余元,并要求就罗某平提供抵押的车辆优先受偿。执行中,经多番实地走访调查,未能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因未能实际控制车辆,罗某平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近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称,已发现罗某平及车辆位置。执行法官立即做好扣押准备并联系法警和车辆,火速赶往罗某平所在的资中县某乡镇,按照既定方案开展强制执行。
抵达现场已是11:40,为防止节外生枝,市中区法院一行6人立即投入到现场工作中。执行法官依法向罗某平释法明理,希望其主动配合执行、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罗某平以老人小孩需要用车、申请执行人工作人员多次变换让其不知真假、约定利息过高等为由,拒绝配合扣押车辆,以身体挡在车门前阻挡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对其宣布拘留决定后仍抗拒抓捕。
其高龄婆母见状,上前拉扯并推搡工作人员。该院工作人员冷静应对,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法警迅速强制带离被拘留的被执行人。在等待当地民警到来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向老人及其他家属、围观群众释法明理,赢得家属理解。被执行人家属主动配合将车开往当地派出所,并对被执行人进行劝解。
到达派出所后,在该院工作人员及被执行人家属的共同努力下,被执行人诚恳地承认错误,并通过其家人、朋友四处筹集资金,于16:00一次性将本案执行款及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履行完毕。
鉴于被执行人态度诚恳、一次性履行全部债务,且上有老、下有小需要照顾,该院依法解除拘留、扣押措施,由执行法官对其批评教育。
此案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执行法官迅速组织开展执行活动5个多小时,确保了案件顺利执行完毕,彰显了市中区法院的强制执行力,实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下一步将会持续用足用强用好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执行力度,依法维护当事人权益,促进法治社会、诚信社会建设。(曾亚君 张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