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近几年,眉山市东坡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对僵尸企业的市场出清功能,推动四川省川眉芒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眉芒硝公司”)、四川省川眉特种芒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种芒硝公司)在破产程序中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2023年11月27日,川眉芒硝及特种芒硝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分别召开的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均投票通过了初次分配方案。
截至目前,川眉芒硝、川眉特种芒硝公司破产清算两案已实现1000余件执行案件通过破产程序实质性化解,部分兑现1026名职工债权,促成300名职工再就业,清理不良债权208亿元,变现资产2.2亿元,盘活土地等不动产1419亩,企业破产清算取得良好效果。
川眉芒硝公司、特种芒硝公司两家化工企业分别成立于1952年、2007年,由于两企业长期经营不善于2014年停产,上千件执行案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百名职工向眉山市中院申请企业破产清算。为扭转企业困境,依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2020年5月,眉山市中院裁定受理并指定东坡法院审理两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在东坡法院依法指定管理人后,两企业破产处置工作拉开序幕。
强化党委领导,聚力联动发力
东坡法院坚守“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将企业破产案件处置主动纳入服务区委中心工作大局谋划,充分运用区委领导包案优势,成立工作专班,并对两案实行一案一册,确保整体工作关键事项实时决策,重点衔接不脱节,重要环节不缺失。
强化府院联动,夯实处置合力
因案件存在资产分布跨越行政区域、职工人数多、高额债务、环保督察等多项问题,导致债务人在推进破产清算中困难重重。依托法院牵头起草、区政府审议通过的《眉山市东坡区企业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以及市、区人社、住建、区税务等政务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实地察看、面对面沟通、单线协调等方式推进川眉芒硝公司、特种芒硝公司疑难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切实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合力处置”的个案“府院联动”机制。
强化法院主导,深化内部集成
东坡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优化破产审判运行机制,组建“常务+专委+三级高级法官”专业化审判团队,以“周周上报”监督机制+“周周研判”解决问题的工作模式,有序高效推进破产处置进程。创新以竞争方式选任川眉芒硝、川眉特种芒硝公司管理人,通过书面和现场答辩结合的方式全方位考察管理人的执业能力,做到对管理人情况心中有数,为两家企业破产清算两案的顺利推进走出了关键一步。
下一步,东坡法院还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压实责任,不断总结、回顾、研判,以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着力点,以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有利于企业资产价值最大化为出发点,积极主动协调社保、税务等部门处理债权清算,依法推动资金继续合理分配,助力“僵尸企业”顺利出清,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