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释放出增强民营企业家信心、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积极信号。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用27个条文对中央《意见》中的19项内容进行了落实和细化。
作为“全省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地区”之一,对宜宾市主城区翠屏区来说,近14万民营市场主体占全部市场主体的98.4%。依法保护民营经济权益,着力营造“安商扶商”法治环境,是法院面临的必答题。近年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法院通过建机制、搭平台、重行动,打好保护民营经济权益“组合拳”,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有信心、有作为。
建机制 为企解难
“不需要走诉讼程序,通过调解就拿到货款,这给我们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翠屏区某食品经营部负责人对调解员表达了感谢。
原来,该经营部向翠屏区某餐饮店供应冻品,餐饮店未按约支付货款,拖欠时间长达1年。该食品经营部一纸诉状将餐饮店诉至翠屏区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货款24000元、违约金20000元。翠屏区法院认为该案涉及标的较小且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在征得原告的同意后,将案件分流至该院诉非衔接中心,委派商会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翠屏区法院立案庭法官随即对该商会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出具《民事裁定书》。
据悉,早在2019年,翠屏区法院就与该区工商联签署合作协议,联合出台《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的实施办法》。此后,建立“法院+商会”“法院+仲裁”和调解、仲裁、诉讼无缝衔接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诉讼负担。今年以来,诉前化解涉企纠纷1300余件。
今年初,翠屏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工商联等部门,在全市率先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110余家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帮助企业在组织、制度、运营等方面建立完善规范的制度体系。该院还联合区司法局、律所等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联席会议机制,成立企业法律服务团,面向市场主体提供“事前—事中—事后”的“订单式”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
翠屏区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王利就是企业法律服务团成员之一,她介绍说,法律服务团定期走访民营企业,针对企业面临的合同订立、劳动人事、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等普遍问题进行普法释法。“企业法律服务团到我们企业送法,针对性强、贴近实际,让企业和员工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不断提高。”翠屏区某餐饮企业负责人说道。今年以来,企业法律服务团共走访企业192家次,解决企业问题80余个。
搭平台 护企权益
宜宾某公司在三江新区开发了某商住小区,将大量门面租赁给商户经营。因种种原因,一些商户未缴纳租金、商管费、物业费等。被告是该公司最大的承租户,长期拖欠租金、商管费、物业费,该公司多次催收无果,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提前解除与被告的租赁合同并腾退房屋、支付拖欠的租金、商管费等。
宜宾三江商事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调查发现,该纠纷情况较为复杂,如处理不当,极易产生衍生纠纷。诉讼过程中,企业遭遇发展难题,急需尽快纾解。今年4月7日,法官团队走进该公司,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并邀请部分承租户现场观摩。通过释明法律关系,疏导分歧堵点,促成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此后,其他商户也参照该调解协议陆续支付了租金、物业费等,企业困难迎刃而解。“法官公正高效办案,以一案解批案,问题解决了,我们可以一心谋发展了。”该公司负责人说道。
就在同一天,宜宾三江商事法庭开展“法庭开放日”暨法治护航民营企业活动,邀请四川云步科技有限公司、宜宾市翠屏区天立学校、宜宾三江兴城供应链有限公司等20余家民营企业的管理人员、工人代表旁听一起机动车买卖合同纠纷庭审、参加劳动者权益保护专题法治讲座。
2022年7月25日,翠屏区法院在宜宾三江中心法务区挂牌设立全省法院首个商事法庭——宜宾三江商事法庭,专司商事案件审理。今年以来,已审理各类涉企纠纷案件2354件,涉案标的11.92亿余元,挽回经济损失8.5亿余元。
与此同时,宜宾三江商事法庭协助宜宾三江中心法务区开发“智慧法务平台”网站及小程序,嵌入在线问法、问需清单、在线诉讼等司法元素,针对1000余家入驻企业的所需所盼,提供“平台+专家”“线上+线下”“派单+领办”的保姆式服务,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130余件次。
重行动 促企发展
四川华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玲公司”)是一家承接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劳务分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公路工程、消防工程等工程的公司。近年来,华玲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紧张,无法及时清偿欠款,陷入经营困境。经查,该企业债权人共8户,债权金额1785000.72元。
今年4月26日,翠屏区法院裁定受理对华玲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破产清算过程中,考虑到华玲公司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劳务分包等相关资质,仍保有庞大客户群体,有较大的挽救价值,以及债务人与大部分债权人有较强和解意愿等因素,翠屏区法院积极推动企业由被动清算转入破产和解,引导管理人与各方债权人进行协商谈判。
通过多次反复沟通协商,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破产和解协议(草案)》。法院及时裁定认可该协议,不仅减轻了华玲公司还债压力,还为其赢得两个月的还款期限,避免了企业因短期负债而被迫清算退市。
翠屏区法院坚持救治和退出两手抓,联合区政府出台《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工作方案》,通过执行转破产和破产清算、和解、重整程序,盘活有拯救价值的企业,让无产可破企业有序出清。今年以来,审结破产案件22件,化解不良资产5000万元。
为保护白酒企业知识产权,翠屏区法院积极推动省法院出台《关于为四川建设世界级优质白酒产业集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夯实白酒产业大保护、严保护、快保护、强保护格局。该院还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签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建立案件协办、信息共享等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形成整体保护合力。今年以来,审结涉五粮液、泸州老窖、凯翼汽车等知识产权案件330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接下来,翠屏区法院将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依法稳慎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以审判工作现代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翠屏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松表示。